實施意見強調,加大減負穩崗力度。加快實施階段性、有針對性的減稅降費政策。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,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,返還標準最高可提至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%,湖北省可放寬到所有企業;對暫時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、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,適當放寬其穩崗返還政策認定標準,重點向受疫情影響企業傾斜,返還標準可按不超過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,或按不超過3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確定。
2020年6月底前,允許工程建設項目暫緩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,支付記錄良好的企業可免繳。切實落實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的定額稅收減免、擔保貸款及貼息、就業補貼等政策。加快實施階段性減免、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,減免期間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可順延。
實施意見要求,引導農民工安全有序轉移就業。在縣城和中心鎮建設一批城鎮基礎設施、公共服務設施,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,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程,開展以工代賑工程建設,優先吸納農村貧困勞動力和低收入群體就業。優先支持貧困勞動力就業。企業復工復產、重大項目開工、物流體系建設等優先組織和使用貧困勞動力,鼓勵企業更多招用貧困勞動力。支持扶貧龍頭企業、扶貧車間盡快復工。利用公益性崗位提供更多就地就近就業機會,優先對貧困勞動力托底安置。加大對“三區三州”等深度貧困地區、52個未摘帽貧困縣、易地扶貧搬遷大型安置區的支持力度。
實施意見還要求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。加大失業人員、農民工等職業技能培訓力度,實施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專項培訓,適當延長培訓時間。對企業組織職工參加線上線下培訓,組織新招用農民工、高校畢業生參加崗前培訓的,給予職業培訓補貼。